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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全国统考免考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2   浏览:178   [打印]

关于提交全国统考免考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工作计划,2007年统考工作共安排二次,时间分别为2007年4月和10月,并要求将免考申请上报网教委,同时也涉及了一些同学的毕业问题,因此,凡是符合免考条件的同学,请于2007年6月10日前提供有关证书及复印件、扫描件(注意①)到教学中心及班主任处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及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免考申请表》(填表时认真参看填表须知,相关课程的免修请参看《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及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注:根椐网考委信息采集的特殊要求,免考申请必须按要求重新提交

(注意①)根据统考问答第21条要求:

21. 统考免考申请表由谁制作?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答:(1)统考免考申请表由网考办统一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从网上自行下载。(2)办理免考的程序是: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④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备案。


注:免考条件1、非计算机专业的,通过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的,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2、非英语专业的,在2006年1月1日前取得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可以免考大学英语B。

网络教育学院
2007年5月18日

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及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及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