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员: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体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关于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考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
一、学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签字笔、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按监考老师排定的座位就坐,私自调动座位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学生入座后,须把证件置于桌面左前角待查。学生要清理座位,非考试用具集中放在讲台上,否则作夹带论处,考试用具不得转借,转借者以违纪论处。
二、学生不得携带平板电脑、手提电话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带入考室的通信工具必须听从监考老师指引集中放置,否则以作弊论处。(如因集中放置造成通信工具损坏、遗失的,责任自负。建议学员不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考室。)
三、开考后三十分钟内不接受交卷离开考室,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室,该科考试作缺考处理。
四、考场内拍照的、试题上传网络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本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作开除学籍处理。
五、考场应保持安静。如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就题意发问;凡装订成册的试卷不得拆开。
六、学生应独立完成答卷,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旁窥、抄袭、夹带、传递纸条、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否则均属舞弊行为。舞弊者或协助别人作弊者,均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考试中途学生不得离开考场,若要离开考场,须先交卷且不得返回考场继续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监考教师同意作特殊处理。
八、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提前交卷的学生,须将文字的一面合拢叠好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喧哗。
九、考试终止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卷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纸(卡)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卷时间,否则,监考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直至试卷作废。
十、考生在考场内应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学生,必须作书面检查学校将根据其认识错误态度、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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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