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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毕业申请与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18   [打印]

2012春~2014秋学员: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本学期网络教育毕业与学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相关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

1平台已开放“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学位审批表”的电子版填写及打印功能;请学员自行登陆学习平台在我的信息里如实填写并提交,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相关表格,于11月13日前交到韶关粤北学习中心,逾期将视为不申请毕业。

2. 平台打印环境要求:必须使用IE8或火弧浏览器,关闭360安全卫士或其它防火墙的安全监控程序,按平台弹窗提示安装相应“JAVA”插件。

3.非申请学位毕业生提交资料为
     
“毕业生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不须贴相片)、“学籍表”、学生证;
   申请学位毕业生提交资料为
     “毕业生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不须贴相片)、“学位审批表”(A4纸单面打印、贴相片、一式两份)、“学籍表”、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4.  “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及“学位审批表”打印后,表格内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确认。
[
邮递资料学员请寄:广东省韶关市第八中学内(南郊三公里滨江北路23号)收件单位:华工网院韶关教学中心 收件人:肖洁 电话:8297088]

二、申请延迟毕业
12017年1月份可达到毕业条件但不能达到学位条件,并且本学期结束时尚未达到最长学习期限的本科层次的学生,可提出延迟毕业申请(仅本次有效),否则学院将为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直接按毕业处理。
2申请流程:学生11月13日前向学习中心书面提出延迟毕业申请(见附件1)11月13日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撤消延迟毕业申请。

三、证书办理
1教育部规定专科资格待查学生(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没有学籍,不视为在校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能办理毕业证。
2根据国家有关即时电子注册文件精神,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能办理毕业证。已经参加毕业图像采集但仍未进行图像校对的同学务必于11月13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校对(校对流程详见附件2)。
3学生毕业及学位信息默认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据为准(学生入学后3个月即可登录学信网核对个人学籍信息)。
4根据校学位办要求,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平台填写并上交《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打印出来于11月13日前提交到学习中心,因未按时上交学位审批表影响获得学位的责任由学员本人承担。
5学位证由校学位办负责办理,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为规范毕业证办理,要求本次及今后提交的毕业照片必须是新华社采集的相片,其它私自拍摄的照片一概不收,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新华社拍摄的学生请尽快联系新华社补拍,具体补拍流程和联系方式参考《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通知》
2学籍卡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档案之一,准毕业生必须于10月前完成平台学籍卡填写,并在下载、打印后于“信息确认签名”处手签姓名。

特此通知。

       学习中心联系人:肖洁 电话:8297088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延迟毕业申请书
2.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流程图

华工网院韶关学习中心 

2016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