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学员及往届延期毕业的同学:
为妥善完成我院二〇二〇届(冬季)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与受理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名单如下:
一、要申请毕业的学员于11月3日前在“学生工作室”进行网上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同时在申请页面下载、填写具有流水号的《毕业生毕业申请表》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跟学习中心领取、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后一同上交给学习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学位的学员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三、在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时间内,如果没有完成以上毕业、学士学位申请操作,则视为放弃本学期毕业申请。
四、“学生证”原件需11月3日前交回学习中心,学生证遗失的则需缴纳3元工本费。
五、学生端的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在“学生工作室”的“申请管理”模块操作,详情请参看学生端毕业和学士学位申请操作:(由于现成绩未合并,请于10月31日再进行网上申请)
六、由于我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手续须同时办理,符合本科毕业条件并欲申请学位者,若尚未符合学位申请条件,须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七、外地学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申请表”及“学生证”三样毕业资料邮寄到:(快递方式只接收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一律不收。)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皇景路17号粤北建设大厦A栋8楼粤北教育 收件人:肖洁 电话:8297068
附:毕业申请、学位申请条件
一、毕业申请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具备毕业资格:
㈠经我院批准正式录取,并按规定注册入学;
㈡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
㈢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实习考核,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考核;
㈣高升专、专升本和第二学历毕业生报名入学时使用的高中、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验证合格;
㈤符合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毕业鉴定合格;
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程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成绩;
㈦已完成新华社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㈠本科层次学生在达到我院毕业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可获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3.在读期间,通过我校组织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
㈡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有严重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2.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3.在校期间发生考试作弊、代考,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数据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者
华师网院韶关学习中心
2020年10月29日